中壢當鋪-東昇 轉貼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因小失大-塗改停車單-省60元罰6萬-053721249.html
高雄市有民眾擅自塗改停車單,以為這樣就可以少繳錢,沒想到因小失大被重罰,一位柯小姐把停車單收費員的印章塗掉,以為就可以省一筆60元的停車費,結果交通局核對了收費員開單的金額,和繳交的錢不相符,才發現這起偽造文書案件,被罰6萬,相當於原來金額的1千倍,不過當事人反駁絕對沒有塗改。
把車子停在停車格裡,每隔一個小時收費員就會在停車單上蓋上印章註記,不過卻有民眾想省幾十元的停車費卻私自塗改,像這位柯小姐就因為省60元,卻被高雄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,得易科發罰金6萬元,相當於被罰款1千倍。被罰柯小姐:「被改得很漂亮啊,你完全沒有感覺到是有被塗改過,我說我就是拿到,這張單子我也不會知道被塗改。」
柯小姐說自己的停車單是遭人惡作劇,隨後也立即補繳,但堅稱自己沒有蓄意塗改還要繼續上訴,不過被塗改過真的看不出來嗎。高市停車管理中心主任蘇俊欽:「這個中間他是塗掉,我們正常整排都是黃色的。」
一般正常的停車單都是在黃色格子上蓋印章,不過這張塗改過的停車單,印章卻不見了,還有類似水漬的痕跡,另一張則是直接把黃色格子塗成白色的,光是99年5月就發現有11名車主蓄意竄改,交通局因為核對收費員開單的金額和繳交的錢不相符,經過調查,才發現這起偽造文書案件。
高市交通局主秘張淑娟:「那便利超商店員他如果沒有看到那個章的話,他就會依照原始就是有章的地方(收費)。」
停車管理中心表示未來會和超商合作,讓電腦同步作業,避免發生民眾竄改的狀況再發生,不過貪小便宜卻得賠上大筆罰款,恐怕更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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