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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遇遛鳥俠 警:法律規定要穿內褲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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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遇遛鳥俠 警:法律規定要穿內褲嗎?

打電話到110報案,怎麼會受到二度傷害?桃園中壢一名婦人,日前在路上遇到變態遛鳥俠,嚇得她趕緊打110報警,沒想到接電話的警員,竟然說風涼話,甚至還說「法律有規定要穿內褲嗎?」,被害人覺得受辱,氣得大罵,警察太可惡。

 

走在大馬路上,如果遇到變態遛鳥俠,一般人第一個反應就是。勤務中心員警:「110,二台你好。」

 

員警接聽電話,禮貌當然是第一要素,但現在卻傳出一名婦人在上個月底,就像這樣遇到一名變態遛鳥俠,婦人嚇得趕緊打110報案,但接電話的警員卻回說,法律有規定要穿內褲嗎?要不要捉來給妳看,輕蔑的口吻,讓婦人受到二度傷害,再度打電話想討公道,但這名員警依舊事不關已,冷漠地說,已經把案子轉給派出所,讓婦人氣得決定追究到底。

 

桃園縣警局勤務中心警務正陳龍文:「因為這名女子非常緊張,那我們同仁也立即在線上,給這名女子提供一些,法律上以及後續的處置作業,給這個女子作為一個參考,但是因為我們在聯繫上,可能出了一些落差。」

 

雖然事後這名員警打電話道歉,直說完全是誤會,但據了解,勤務人員每個月必須上1個小時的內部課程,每3個月還會有外聘專家學者講課,面對已經受傷的被害人,應該知道如何溝通,卻仍是產生誤解,雖然員警處置不當,警局決定懲處,但警局的訓練不到位,恐怕也得好好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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